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廳 吉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吉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和《吉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流程》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教育行政部門,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范區、梅河口市文化和旅游、教育行政部門,各縣(市、區)文化和旅游、教育行政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雙減”工作部署,進一步規范我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教育廳結合我省實際,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和《吉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流程》(試行),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1.吉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doc
2.吉林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流程.docx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廳 吉林省教育廳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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